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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太平洋保险的一件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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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 16: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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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传铜,今年46岁,是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王集村村民。2016年3月1日,我在业务员董从敏的带领下,前去太平洋保险公司赣榆支公司去投保,结果录单员一上微机说:“上不去。”我问:“为什么?”一件怪事就这样发生了。录单员说:“微机显示:你已死亡七年了。”听到这话,我立刻感到大吃一惊,继而感到愤怒,我说:“这怎么可能?”业务员说:“你想想,以上有没有投保过?”原来七前我儿子王舰曾经投保过学生团体险,后来因为溺水身亡,太平洋保险公司曾经理赔过。旧话重提,不禁勾起我和家属七年前令人终生难忘的一幕……
通过查证:太平洋险公司微机显示:七年前报案号UY085000001194,操作员UYUC027何瑾,被保人身份证号:320721197003106411姓名:王舰,报案人身份证号:王传铜出险日期定格在2008年8月20日。【有反拍照】
于是,我找到太平洋保险赣榆支公司经理李勇,要求更正赔礼道歉,李经理说:“七年前我还没来工作呢。”其实李经理在撒谎,据内部人员透漏,李经理已在赣榆太保干有十有。因而我就打了95500举报电话,太平洋保险连云港中心支公司一位姓张的接的电话,(有录音)我就问:“请问你在公司担任什么职务?”他说:“没有什么职务。”我说你不会在贵公司是什么临时工吧?他说那倒不是,是公司叫我和你联系的。我说你没什么职务,怎么能和我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他说是公司才安排的。我说就因为这件事情,因为七年前儿子意外死亡,我家属精神上受到沉重打击,得了精神分裂症,随着时间的慢慢消失,这件事已逐渐淡忘,现在你们支公司打着解决问题的幌子,跑到我家来,又给我家属在精神上猛刺了一刀,给我和家庭带来极大的伤害。其间有一位不知名姓女的接过我的举报电话,她说你老婆精神出现问题跟我没有什么关系,她一个劲地在说,不给我开口讲话,她说我们在你家等你等到下午3、4点等等,其实那天我带我家属去县医院看病去了,我说你们那天实际上也就等不到11:30就走了,因为这件事我都等你们一个多月了,你们连一天都不能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零6条之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2)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公司有关的重要法规。又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以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的罚款。
在我的一再追究下,连云港太平洋保险中心支公司来赣榆支公司问我有什么要求,我说一在江苏省有关媒体公开道歉,二赔偿精神损失费二十万元,据圈内有关人士介绍,得赔偿五十万。时至今日近1个月,太平洋保险公司一点回音都没有,请问成立于1991年位列保险业三甲的太平洋保险公司业务业员素质竟如此低下,2003年“中国用户满意度”调查位排七项全能的太平洋保险公司从报案到处理结果竟然拖了近三个月还迟迟没有下文?



王传铜15195732898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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