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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法院被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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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07:4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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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节前夕,张家港法院被团中央等13个部委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的荣誉称号。5月30日,该院院长徐建东对青少年维权工作规划作了介绍。

    2008年7月,张家港法院成立综合建制的少年庭时,针对司法活动相关联的各类未成年人群体,确立了“关注五类群体,开展五色行动”的维权工作新思路,形成了青少年维权办公室统筹协调、少年庭专业审理、业务庭专项指导、人民法庭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参与的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新格局。短短六年时间里,张家港法院从院长到普通的维权工作者,用自己的真心、爱心和恒心精心培育“五色”花朵,逐步成长为具有港城特色的维权工作品牌,荣誉面前,该院永不满足,不断丰富工作内容,创新维权机制,夯实保护基础,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

    用心慰藉失足灵魂

    5月20日下午,正在被告席上的未成年被告人小谢突然嚎啕大哭起来,一向肆意妄为、天不怕地不怕的少年被法官触到了软肋,悔恨的泪水夺眶而出。

    小谢生长在一个离异的家庭,好强的他不愿成为母亲的累赘,小小年纪就外出打工,但年少体弱经常被人欺负,渐渐养成了心狠手辣的习性,得到了一帮打工仔的拥戴,这次因为一名老乡与人发生纠纷,小谢带了一群兄弟与对方群殴锒铛入狱。

    案件受理后,该院少年庭法官及时启动审前调查机制,主动与小谢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联系,并与其母亲进行了电话沟通,不仅了解了小谢的成长经历,而且得知其母亲患病在床,无法参与庭审,立即在合适成年人库里推选了社工老张担任他的“代理家长”。庭审教育环节,当承办法官把他母亲的病情和对他的牵挂和盘托出时,小谢的情绪一下子失去了控制。

    为探索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的有效途径,张家港法院少年庭法官自学心理学教程,两人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并学以自用,通过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望闻问切,及时、敏锐掌握当事人的内心动态,摸索了一套庭前启发、庭中感化、判后释法的三段式心理辅导模式,主动开展心理干预、心理疏导、心理治疗,帮助失足未成年人走出心理阴影。创新倍注司法关怀

    “我们不放心他妈,要求对小军的钱进行监管。”5月26日,星期一的一大早,一对老夫妻匆匆来到少年庭缪春霞法官的办公室恳求道。

    对未成年人项下资金监管是张家港法院首创的保护未成年人财产权的管理模式,缘起于一次求助。2013年4月,该院少年庭陈美芳庭长接到法庭打来的电话,一起涉少案件的当事各方互不信任,争着要保管未成年人王某的财产。

    法律虽规定监护人不得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应予赔偿,但该规定因被害人对监护人的人身依附性而形同虚设,未成年人的财产权利只能依赖于监护人的良知,而监护人一旦缺乏良知,则未成年人的财产就得不到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要想得到保护,最好的办法是引入第三方监管。

    “其实这不是法院管的事,案件结了,监护职责明确了,我们的任务也完成了,闭闭眼,狠狠心,孩子以后的事情完全可以不管,但如果这样做,良心会不安”。少年庭陈庭长坦言。

    该院少年庭经过前期调研,在信托基金、理财产品、委托保管等方式因存有风险被一一否定的情况下,提出了在指定银行为未成年人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并对账户进行监管的设想。但事与愿违,许多国有银行表示事无先例,婉言拒绝,最终,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愿意设立专门的资金监管账户。

    未成年人名下财产的监管没有现成的规定可循,该院联合妇联、团委、关工委等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及张家港农商行成立监管委员会,就未成年人名下资金的存储、监管、支取进行会商,同年7月,会签了《未成年人项下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并为王某名下的80万元办理了监管手续,王某成年前,未有特殊事由非经监管委员会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支取,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得到了当事各方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近年来,张家港法院率先实施了审前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未成年被告人管护帮教基地等一系列创新措施,有力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坚持铸就爱心接力

    5月3日,少年庭陈美芳庭长接待了一位特殊的客人张强,他是多年前少年庭资助的一位贫困生,大学毕业后在北京工作。回忆起当前自己被资助的情形,张强感慨万分,他向陈庭长表露了资助贫困学生的意愿,希望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将这份爱心传递下去,少年庭法官立即帮他联系了资助对象。

    自2005年起,张家港法院建立了独立的未成年人维权基金,每年拨付一定数量的救助资金发放给生活困难的涉诉未成年人,包括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成年被告人的未成年子女、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当事人等,缓解他们的生活困难。未成年人维权基金,为生活贫困的未成年人解决困难。

    与此同时,该院精心组织“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庭室及法官与涉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告人的未成年子女及社会上的贫困学子一对一结对,既从物质上帮助他们,更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经常通过谈心、游戏等方式,指导树立积极的人生观,增强他们克服困难的勇气。

    针对张家港外来人员众多,外来人员子女假期前来短暂团聚的现状,该院启动了巾帼公益服务项目“关怀小候鸟”行动,组织法官深入到“小候鸟”聚集的工厂、工地、社区、农村,进行宣讲慰问,增进他们对港城的了解,感受社会的关爱。

    为扩大救助覆盖面,该院还积极争取了张家港市青商会“希望之光”助学金和中华律师协会小额爱心基金,形成社会救助合力,在救助的孩子中,已有12名学生顺利考入高校学习,有5名被资助的大学生毕业后接过爱心接力棒,加入捐助者行列。

    “青少年关爱工作是个长期的工作,不能图一时的心起,需要持之以恒的坚持,没有毅力是做不好的。”少年庭庭长陈美芳经常感慨。

    普法播撒法制阳光

    5月28日,该市东渡小学的师生们来到张家港法院参加开放日活动,庭审观摩、法律宣讲、互动竞猜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成为孩子们节日的特殊礼物。

    而参加每月10日的“法院开放日”,成为了不少学校、社区的法制保留项目,该院每年都会邀请和接待数百名青少年学生,让孩子们亲眼看一看神圣的法庭,亲手敲一敲庄严的法槌,亲耳听一听法官们讲述的法律故事,帮助他们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该院十分注重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先后委派18位法官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经常深入学校开展法制讲座、举办普法主题班会、接受法律咨询等,同时瞄准全市中小学生每年都要到青少年实践基地实践的有利时机,主动与实践基地结对共建,投入20万元建造了标准的审判法庭,推出“法制阳光行”专题普法活动,组织青年法官与班级开展结对活动,在两天的时间里与学生们同吃、同住、同生活,开展法制小故事宣讲、法律知识竞答、观看法制宣教片、法律情景剧、微电影展播、法官与学生同台表演等丰富多彩的法制宣教活动,深受学生和老师的喜爱。

    2011年至2013年,张家港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别为98件144人、72件89人、45件61人,呈明显下降趋势,与张家港法院深入广泛的法制宣教工作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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